称重设备验收标准规范 在线自动称重机设备

1、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对全部软硬件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买方与供方在设备及软件到货后共同进行开箱检查,当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供方负责解决。

3、软硬件设备及系统在测试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买方有拒收的权利。

4、如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买方保留索赔权利。

5、应在部署前依据本规范书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对已完成的系统进行测试。在进行测试和演示时,应有具备专职进行测试和演示的专家、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以及必要的测试设备。买方有权在验收期间对信息系统的功能及性能进行全部或部分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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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别进行所有硬件的故障模拟试验,冗余系统应能无扰自动切换,数据库的数据应保证其完整性。

7、按照合同文件和技术协议,在实际运行环境下逐项检查、测试、验证应用软件功能。所有功能的测试验证结果都必须合理、正确、可靠和完整。同时测评应用软件的可用性、可维护性、可移植性及运行效率。

8、进行数据备份恢复性试验,检查并验证数据备份的可恢复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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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检查并验证软件开发环境和生存期环境能够支持目前应用软件的运行和后续功能的开发。

10、供方应同意信息系统软件的保质期自系统最终验收书签字之日起计算,为期12个月。

11、在保质期内,供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并非有买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软件缺陷或故障。

12、本项目的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系统初验包括系统功能测试和稳定性测试,初验后系统试运行1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系统终验,终验主要包括系统功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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